注意事項
在考試前 30 分鐘 , 憑收據 ( 準考證 ) 和身份證進入考場,對號入座,並將 收據 ( 准考證 ) 、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。
開始考試 30 分鐘後,不得入場;考試期間,不得提前交卷、退場。
應考人員應嚴格按照規定攜帶文具,開考後應考人員不得傳遞任何物品。
除規定可攜帶的文具以外,嚴禁將各種電子、通信、計算、存儲或其他設備帶至座位。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並放在指定位置。凡發現將上述各種設備帶至座位,一律按嚴重違紀取消考試資格。
試卷發放後,應考人員必須首先在答題卡規定的位置上準確填寫 ( 填塗 ) 本人姓名、准考證號等有關資訊,不得做其他標記;聽統一鈴聲開始答題,否則,按違紀處理。
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,如遇試卷分發錯誤,頁碼序號不對、字跡模糊或答題卡有折皺、污點等問題,應舉手詢問。
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,禁止吸煙,嚴禁交頭接耳,不得窺視他人試卷、答題卡及其他答題材料。
考試結束鈴響,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。考生交卷時應將試卷、答題卡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,經監考人員清點允許後、方可離開考場。不得將試卷、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。
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,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。
口試時間一旦公佈,將不能按考生的要求進行更改。參加口試的考生須于預定口試時間前 30 分鐘到達考點報到候考。在預訂口試時間前 15 分鐘仍未到達考場的考生將被取消參加口試的資格,並不得轉考、退考或退費。 |